医疗保险长期未缴纳如何赔偿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2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有5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那么医疗保险长期未缴纳怎样进行赔偿?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医疗保险长期未缴纳如何赔偿

企业长时间未缴纳医疗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企业长时间未缴纳医疗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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