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伤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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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东莞市统计局《2008年东莞市国有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东莞2008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3523元,即全市职工月平均工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岳母是没有的,除非提供生前建立的供养登记证明)死者生前工资多少?如果是一次性结清,就是未成年算至18岁,其他算到东莞的平均寿命,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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