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费中院开具收据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9
一审案件在审理之后,如果觉得判决的结果对自己不利或自己认为不服气,那么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里面向法院进行上诉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上诉除了要递交新的资料证据还需要收费,那么,上诉费中院开具收据吗?律盾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上诉费中院开具收据吗?

不是。

法院收取诉讼费一般是在原告立案时收取的,审核立案材料通过后就会开具交费通知。除申请并符合缓交、免交的情形外,原告交费后才进入后续分配案件、审理程序。

当然,如果在审理期间,原告有增加诉讼请求的行为,可能存在开庭前或开庭后再给原告出具交费通知,补交诉讼费的情况。

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费,是由原告预交,最终判败诉方承担。

上诉费要跑到中级人民法院交吗?

上诉的程序是这样的,到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经审核后同意立案,交诉讼费,然后把诉讼费收据及诉状一并交到一审法院,一审法院通知被上诉人取上诉状后,把一审卷宗等送到二审法院。

上诉费一定要到二审法院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哪些人有权提出上诉呢?根据法律规定: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一审判缓刑还值得上诉吗

一审判缓刑,值不值得上诉,需看上诉后是否由新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事实,如有证据足以证明无罪的,可能可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缴纳上诉费的时候对上诉内容不了解,为了对自己有利最好与律盾律师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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