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和义务具体指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很多时候,我们国家会出现一些票据,那么对于票据的权利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票据会具有哪些业务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票据权利和义务具体指哪些

票据权利

我国《票据法》第4条第4款规定:“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首先应当要求票据的主债务人(付款人、承兑人)向其偿付,如果主债务人没有或无法(如账上无款支付或者破产等)偿付时,持票人才有权要求其他付款义务人(背书人、保证人、出票人)向其偿付票款。

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第六十二条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权利取得

票据权利与票据同时存在,不持有票据,就不能行使权利,凡是善意取得票据的人也就取得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票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依票据上的转让方法而取得,即以背书或直接交付而取得。

(2)取得票据时无恶意、无重大过失。

(3)付对价。

权利丧失

(1)票据记载不合格或已过期。

(2)超过保全票据权利的期限。

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

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而应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首先应当要求票据的主债务人向其偿付,如果主债务人没有或无法偿付时,持票人才有权要求其他付款义务人向其偿付票款。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