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函证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6
当前社会,在企业经济交往过程中,还在交易中的应收票据是需要开具函证来证明资产的有效性的。那么,应收票据函证的内容是什么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应收票据函证的内容是什么

(一)函证的内容

(1)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如果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2)应收账款;

(3)函证的其他内容(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由其他单位代为保管、加工或销售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保证抵押质押;或有事项;重大或异常的交易等)。

(二)函证程序实施的范围

注册会计师可以选取特定项目进行函证,特定项目可能包括:金额较大的项目;账龄较长的项目;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的项目;重大关联方交易;重大或异常的交易;可能存在争议、舞弊或错误的交易。

(三)函证的时间

通常: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

如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实施函证,并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

(四)询证函的方式

注册会计师可采用积极的或消极的函证方式实施函证,也可将两种方式结合使用。

1.积极的函证方式

如果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被询证者在所有情况下必须回函,确认询证函所列示信息是否正确,或填列询证函要求的信息。

2.消极的函证方式

如果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只要求被询证者仅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函。

二、假发票入帐如何处罚

可能涉及到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处罚参考以下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对“应收票据函证的内容是什么”所进行的解答,相信上述内容能让大家更加了解应收票据函证,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会出现大量的应收票据需要开具函证的情况。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律盾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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