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是侵权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7
因为一时手头紧向朋友亲戚借钱,结婚需要买房子而向银行贷款,出行不便时向某融资担保公司贷款买车,追偿权纠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那么,追偿权纠纷属不属于侵权责任呢?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欢迎大家阅读,如有不当之处请大家多包涵并指正。

一、追偿权纠纷是侵权责任吗(《侵权责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追偿权纠纷是指享有追偿权的保证人和合伙债务人在行使追偿权时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担保责任追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合伙债务追偿权是指合伙债务的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对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享有向其他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通俗来说,追偿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请求权。追偿权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但一定情况下适用侵权责任法。

二、保证人该如何行使追偿权

保证人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替代债务人债权人清偿债务后以债权人的身份请求债务人偿还的权利。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且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一般在清偿债务后,保证人才可行使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可预先行使追偿权。

保证人自向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二年内未行使追偿权,又没有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事由,其不得再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对债和办行使追偿权。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回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追偿权纠纷中有一部分纠纷可适用侵权责任法,但实务中追偿权纠纷立案远不止担保责任追偿权和合伙责任追偿权两种,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详细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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