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股东能否要求全体董事赔偿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7
侵权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利益的,要承担侵权的责任,而有些侵权行为是由特殊的侵权主体实施的,如未成年人等,那么侵权股东能不能要求全体董事赔偿?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侵权股东能否要求全体董事赔偿(《侵权责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股东做出侵权行为后,被侵权人不能要求全体董事赔偿,董事与股东侵权行为是无关的,如果股东执行职务工作时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 【被侵权人的请求权】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用人者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职务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怎么样的

1、主体

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性质

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执行职务所致。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代表或代理所在单位实施,因而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的行为如果与执行或履行职务无关,则不构成职务侵权。

3、不当行为

必须是执行职务中的不当行为。所谓不当行为,是指执行职务中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例如滥用行政职权,违反法定程序,进行错误的拘留、逮捕等。如果是依法剥夺、限制公民、法人的某些利益则不构成侵权。

4、合法权益

必须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失。合法权益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财产损失只限于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不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列。人身损失主要是指对公民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的损害。

5、因果关系

不当职务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股东做出侵权行为后,被侵权人不能要求全体董事赔偿,董事与股东侵权行为是无关的,如果股东执行职务工作时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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