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偷拍能做证据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5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总是能听到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信息和新闻,比如许多狗仔队对明星私生活的曝光就毫无疑问属于侵犯了他人隐私权,但是也有一些人进行偷拍侵犯他人隐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采取的行动,那么刑事案件中偷拍能做证据吗?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刑事案件中偷拍能做证据吗

如果当事人在公共场合而非被取证对象的秘密空间,或者在被取证对象的社交活动场合,未经被取证对象同意进行秘密的拍摄、录音,在没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对司法公正没有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可以不认为是违法取证,通过该取证手段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如果当事人进入被取证对象的秘密空间,未经被取证对象同意进行秘密取证,在严重侵犯被取证对象隐私权,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况下,通过该取证手段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二条

对视听资料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附有提取过程的说明,来源是否合法; 

(二)是否为原件,有无复制及复制份数;是复制件的,是否附有无法调取原件的原因、复制件制作过程和原件存放地点的说明,制作人、原视听资料持有人是否签名或者盖章; 

(三)制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威胁、引诱当事人等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情形; 

(四)是否写明制作人、持有人的身份,制作的时间、地点、条件和方法; 

(五)内容和制作过程是否真实,有无剪辑、增加、删改等情形; 

(六)内容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对视听资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虽然法律对于偷拍的行为并不赞同,但是对于刑事案件而言,只要当事人偷拍的行为没有严重的影响到司法公正以及深入侵害他人隐私是在公共场合进行的,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合法证据,当然,如果证据效力认定不明确的可以联系律师,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