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有哪些侵权行为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活动时,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以免造成医疗纠纷的产生,要对患者负责,那么医务人员有什么侵权行为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医务人员有哪些侵权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务人员的侵权行为主要是医疗侵权,因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医疗过错的认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医疗过错的推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事故刑事责任

1、医疗事故罪的概念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医疗事故罪的特征

(1)医疗事故犯罪构成刑法加以规定;

(2)医疗事故犯罪构成是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3)医疗事故犯罪构成是由说明社会危害性的要素组合而成。

3、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

(1)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医务人员的处罚,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务人员的侵权行为主要是医疗侵权,因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事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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