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尊严受民法典保护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04
今年全国两会,关于安乐死是否写入民法典也引起热议,这涉及到生命尊严问题。那么,生命尊严受新颁布的民法典保护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生命尊严受民法典保护吗

生命尊严受民法典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有权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实际上,“生命尊严”并不是一个新的提法,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典草案中提及的“生命尊严”就是对宪法这一规定的落实和贯彻。

二、民法典中有关生命尊严的具体规定(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中有关生命尊严的具体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有权维护自己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有权维护自己的身心健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有效的遗嘱形式。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千零七条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

第一千零八条 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向受试者或者受试者的监护人告知试验目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详细情况,并经其书面同意。

进行临床试验的,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费用。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对“生命尊严受民法典保护吗”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生命尊严受民法典保护,自然人享有生命权,有权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律盾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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