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内安装监控是否侵犯隐私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05
隐私权是我国公民非常重要的人身权利之一,侵犯公民隐私权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是非常多的,那么办公室内安装监控会不会侵犯隐私?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办公室内安装监控是否侵犯隐私(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办公室并不属于私密空间,在办公室从事的活动也不是私密活动,所以用人单位要办公室安装监控并不侵犯隐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如何认定是否侵犯隐私权

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

2、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隐私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领域,也是一种秘密状态。隐私的损害,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干预。

3、侵害隐私权的因果关系。它是指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与隐私损害事实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符合规律的联系。

4、侵害隐私权的主观过错。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主要是故意,即预见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该种结果的发生。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办公室并不属于私密空间,在办公室从事的活动也不是私密活动,所以用人单位要办公室安装监控并不侵犯隐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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