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是有属于自己的隐私,按照法律规定隐私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很多时候会出现隐私侵权的情况,那么,公司查看病历本属于侵犯隐私吗?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公司查看病历本属于侵犯隐私吗(《侵权责任法》于2020.12.31失效)
公司在员工请病假时,要求提交病历复印件,属于合法行为,不侵犯员工的隐私权。
但公司在收到员工的病历材料后,要作好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否则,即为侵权。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二、如何保护隐私权不被侵犯
1、管理好含有隐私的物品;
2、不随意向别人泄露自己的秘密;
3、机警面对别人监听、窥探自己的隐私;
4、尽量不参加涉及含有个人隐私的活动,必要时要约定好保密;
5、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知识,避免个人隐私泄露;
6。敢于同侵犯个人隐私权的人作斗争;
7、增强自我保护,加强防范意识;
8、适当保管好自己的隐私;
9、不要轻信别人而透露自己的隐私。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公司查到病历的行为并不是属于侵犯隐私,但是应该做好保密工作,不应该泄露出去,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