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上泄露隐私可以起诉人家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1
网友包女士告诉小编,最近她和男朋友提出了分手,对方反复挽留都被包女士拒绝了。对方心存怨恨,居然在微博上控诉她无情,还曝光了她的姓名、地址、电话以及两人的聊天记录等。包女士想知道在微博上泄漏别人的隐私可以起诉吗?律盾小编前来解答。

一、微博上泄露隐私可以起诉人家吗(《侵权责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在微博上泄漏别人隐私的行为是可以起诉的。

个人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二、网络曝光他人隐私的法律后果

如果是通过网络曝光他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刑法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当整事人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同时适用隐私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就算在网络上,言行也是需要遵守法律的。包女士完全可以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依法对前男友这种在微博上泄漏他人隐私的行为提起诉讼,这种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您还需要更多这方面的帮助,欢迎大家来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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