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人物关系比较复杂,个人的合法权益会受到他人的侵害,但是国家是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对于受到侵害的事情是属于违法的,那么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期限是多长时间呢?对于这个问题,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人身损害赔偿期限是多长时间(《民法通则》有效日期截止于2020.12.31)
三年。
《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1)当事人遭到了他人对自己权利的侵犯,而导致自己受伤所接受治疗的时候产生的医疗费用。
(2)当事人遭到他人对自己的人身侵害,导致不能正常上班而产生的误工费用。
(3)被侵害当事人在接受治疗的时候在医院所产生的伙食费用。
(4)如果被侵害的当事人因为受伤而不能自行护理的,再请护理的时候所产生的护理费用。
(5)被侵害的当事人因为受伤的原因而乘坐交通工具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6)被侵害的当事人如果要到外地接受治疗的情况下,因为往返回家与治疗的地方不方便而住宿产生的费用。
(7)被侵害的当事人如果需要进行营养补给所产生的营养费用。
(8)被侵害的当事人如果因为侵害的原因导致的残疾,还要赔偿相关的残疾赔偿金。
(9)以及其他一些诸如丧葬费或者是生活所需费用等法律规定的相关费用。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人身损害赔偿期限是三年时间,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当人身遭到损害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是很重要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