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能否成为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的客体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7
我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且应当成为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的客体。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客体仅包括物质损失,由已经遭受的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构成,然而,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虽然规定了“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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