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承担刑事责任的还需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30
在犯罪之后一些嫌疑人已经承担刑事责任,受害者家属认为他是罪有应得之余,也希望他能够赔偿一笔精神抚慰金,弥补因事故而带来的损失。而很多人对于精神抚慰金的赔偿要求跟条件都不是很了解。听一听律盾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一、已经承担刑事责任的还需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失的抚慰,属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虽然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受害人不能向被告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如果有其他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则并不妨碍受害人向其他责任主体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均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主要是考虑到刑事被告人往往没有赔付能力,且已经接受刑事处罚,不应再要求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接受刑事责任处罚的当事人,并不一定就能够免除精神抚慰金的处罚,具体是否要承担精神抚慰金等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进一步的确定。已经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有民事赔偿的纠纷该怎么处理,要解决并给自己带来好处可以找律盾律师帮忙。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