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精神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精神损害赔偿是有地域性的。那么,江苏省宿迁市精神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您解答。

江苏省宿迁市精神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江苏省宿迁市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数额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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