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肖像权侵权责任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1
我们每个人都有肖像权,发现自己的照片在网络上随意的传播或被别人用于商业用途之后,就构成了侵权的情况了,那么当事人是可以依照法律来维权。那么,网络肖像权侵权责任是什么?听听律盾小编的说法。

网络肖像权侵权责任是什么

停止侵权,赔偿以及道歉。

只要你有确实的证据证明确实有侵权行为存在,那么就可以追究侵权人的责任。(一般网络侵权证据不好取,你要把网络上的证据用别的载体固定下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这里的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赔偿要以你的实际损失来定(一般很少有物质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是这方面侵权较多的赔偿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网络肖像权侵权解决有疑问或顾虑,无法解决的时候应该要找专业律师帮助你。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