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多投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对于报纸与期刊,往往是无法与每个著作权人订立专门的出版合同。从法律上来讲,并不禁止一稿多投,因此出版单位不能以一稿多投为由,而拒绝支付稿酬。对此,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一稿多投该如何处理,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一稿多投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著作权人如果要一稿多投,应当符合15天或30天的标准才行,否则就违反法律的规定。 

  新的《民法典》于2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著作权人投稿的行为属于要约,出版单位同意发表是承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一稿多投该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出版单位也常常在自己的报刊杂志上声明,凡投稿一经录用,著作权归出版单位所有。这种声明与前一问题一样,对于著作权人没有约束力。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盾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