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狂欢节即将来临,在这之前就有许多商家已经贴出了降价提示,用来吸引广大消费者购买。为此,消费者协会特意发布消费预警,谨防购物风险,权益受损失时一定要主动维权。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你讲解网购注意事项!
双十一遇到低价消费陷阱怎么办
可以通过网络维权,和起诉等保障自己的权益,让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你讲解的“双十一遇到低价消费陷阱怎么办 法”相关知识,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证据。如果你遇到的情况较为复杂,欢迎在本网站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提供律师一对一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