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权被侵犯应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8
太阳带给我们光明和希望,很多时候我们的好心情都是大自然给予我们的,所以这也使得现在许多人在购买房屋时,都非常重视房屋的采光面积,但是有的时候采光会随着其他人的行为发生变化,那么采光权被侵犯应该怎么办?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采光权被侵犯应该怎么办

被侵权后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解决:

(1)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

如果权利人的采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行为。但这里的侵害指的是正在进行的采光权侵害行为停止,对于己经终止和尚未实施的侵害行为不能适用。

(2)可以要求侵权人排除妨碍

被侵权人应该排除对于对权利人的采光权构成妨害的状态,这种状态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现实妨碍,也包括可能造成妨碍的现实威胁。

(3)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被侵权人所造成的侵权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已经建筑好的房屋,无法进行排除妨碍的,应该综合考虑各因素确定赔偿范围及金额。

《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 【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二、采光权与日照权的区别

一、权益不同

日照权就是称“自然采光权'环境民事权益之一。

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二、主体不同

日照权是房屋出售前的房屋开发商,房屋所有权人或虽未取得房产证但已经完成付款的购房人,房屋的承租人均可以作为采光权维权主体。

采光权是国家有责任通过立法限制建筑物的高度、密度,确保各类建筑物达到有益于人们生活、工作和健康的日照与自然采光条件。

三、司法保护不同

日照权如果开发商所给予的房屋采光权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无论开发商是否明确承诺均属于违反法律规定,除业主明确认可外,开发商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采光权被阻碍的时候,建筑使用人在日照与采光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通过诉讼寻求司法保护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在民间或者人们之间发生的纠纷矛盾,大部分情况下都归属于民事纠纷,而民事纠纷的处理方法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有两种,就是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选择提起诉讼解决, 而对于提起诉讼的情况,建议可以选择联系律师帮忙,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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