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地告发布后,扩建、改建房屋可以多拿补偿款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0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部门要发布征收拆迁公告的,房屋征收部门会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调查,可以征收地告发布后,扩建、改建房屋可不可以多拿补偿款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征收地告发布后,扩建、改建房屋可以多拿补偿款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征收公告发布后,扩建、改建房屋的,不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征收公告发布后,扩建、改建房屋的,不给予补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