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娘家的外嫁女,婆家土地征收能获得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1
在现实生活中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在实践中因外嫁女主张征地补偿款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那么,户口在娘家的外嫁女,婆家土地征收能获得补偿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户口在娘家的外嫁女,婆家土地征收能获得补偿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嫁女如果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没有取得婆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请求征地补偿的,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二、发生农村征地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对于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的行为,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

政府是征地行为的主导者和执行者,对于政府、用地单位甚至是村组织的拆迁征地方案和行为都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政府部分对该征地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销该行为。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政府征地时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征收或者是采用强制征地的手段征用的,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可以就侵权之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案情进行民事判决,可以要求该部门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或者是回复原状等方式解决。

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征地补偿协议中约定可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征地部门在赔偿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补偿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有恰当的解决方式。也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签订民事调解书,节省诉讼资源。

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征地部门在下发征地方案前,可以就该征地的范围、征地的补偿项目和补偿款项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听取专家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科学民主决策,减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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