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共同生活 同居关系不受保护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5
离婚后又共同生活同居关系不受保护问题:今年5月,我和丈夫协议离婚了。离婚后,丈夫又找到我表示反悔,希望我们仍然在一起生活。之后我们又住到了一起,没有办理复婚手续。请问我们共同生活期间购置的财产属于谁呢?解答:你和“丈夫”已经不是合法夫妻,你们的同居关系也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关系,不能产生法律上

离婚后又共同生活同居关系不受保护问题:今年5月,我和丈夫协议离婚了。离婚后,丈夫又找到我表示反悔,希望我们仍然在一起生活。之后我们又住到了一起,没有办理复婚手续。请问我们共同生活期间购置的财产属于谁呢?解答:你和“丈夫”已经不是合法夫妻,你们的同居关系也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关系,不能产生法律上的夫妻权利和义务。你们之间的财产只能认定为一般的共有,不能以婚姻法为依据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们若想合法地共同生活在一起,就应到民政部门办理复婚登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6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