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开垦的荒山荒地征收补偿被村集体拿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9-24
按照规定土地被政府征收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补偿的,这个在国家法律上也是有规定的,但是需要进行评估,在农村有很多的土地都是人们自己开垦出来的荒地,如果自行开垦的荒山荒地征收补偿被村集体拿了怎么办?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自行开垦的荒山荒地征收补偿被村集体拿了怎么办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自行开垦的荒山如果遇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归开垦者所有,如果补偿款被侵占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二、开垦荒地的情形

(1)未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含同,私自对该集体土地进行开垦的。

村民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未签订承包合同,私自开垦利用集体土地的,其实没有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我们能够确定的是,村民私自开荒这一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是不予认可的。因为没有任何证件及经营权的证明。

这类四荒地被征收时,还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仍旧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私自开荒的村民只能获得部分安置补助费及青苗补偿费。

(2)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后,对该集体土地进行开垦的。

在“四荒地”承包完成初步治理之后,将分别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确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四荒”使用权。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自行开垦的荒山荒地征收一样是有补偿的,但是如果发生了补偿纠纷可以申请法院诉讼解决,法律都是讲究公平公正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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