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非法同居分割共同财产起诉书内容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1
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接下来就由律盾小编为您讲解解除非法同居分割共同财产起诉书。

解除非法同居分割共同财产起诉书内容

同居财产分割起诉

原告:XXX,性别,X年龄:XX住所:XX省XX市XX县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被告:XXX,性别,X年龄:XX住所:XX省XX市XX县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均未婚,与X年X月X日相识,自X年X月X日起同居同居期间没有生育孩子(如有生育孩子,要一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现因感情不合,决定结束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1、共同购买的房屋,2、存款等。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此致

XXX县(区、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签名)

X年X月X日

附:1、本起诉书副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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