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界定过错方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7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因感情破裂造成离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如果是由于一方过错造成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请求离婚过错的赔偿,那么离婚如何界定过错方?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离婚怎样界定过错方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过错是指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等,存在这些行为的一方就是过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怎样界定过错方”问题进行的解答,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过错是指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等,存在这些行为的一方就是过错方。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