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是因为发现了另一半有婚外情,在知道对方有婚外情之后也无法容忍对方“两头家”的行为,于是就提起了离婚申请,女方觉得自己是一定要终止这段婚姻的,而男方却不太愿意离婚。律盾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有婚外情法院就会判离婚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存在婚外情但法院并非一定就判决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实践中,因夫妻间存在婚外情起诉至法院,法院是依据下列标准来判决是否离婚:
(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审判实务中,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
(二)须经法院调解仍无效。对于调解无效,一方仍坚持已见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则应视为离婚条件已基本成就。
由此可见,单纯的婚外情,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其程度是否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必须符合“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条件才有可能判决离婚。
在因对方有婚外情而要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是否会判离婚也要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定,必须要提供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因一方有婚外情而提出离婚但不知道法院到底怎么样判决,自己无法解决离婚纠纷的时候别担心可以找律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