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例】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须分段计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6
案例:刘*江是市区某商场的仓库管理员,2011年9月30日,刘*江与该商场的劳动合同到期届满。因种种原因,该商场不愿与刘*江续签劳动合同。刘*江于是要求商场按照其工作年限支付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刘*江是2004年2月30日进入该商场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理应从2004年2月30日起算,

北京时开劳动纠纷点评: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应从何时起计算,通常情况下是从劳动者到该用人单位参加工作时开始计算,按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