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要办理哪些手续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1
终止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终止劳动合同要办理哪些手续?为了解答大家的疑惑,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一、终止劳动合同要办理哪些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通过以上阅读,大家都了解终止合同应该让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还有劳动合同可终止的情形。如有疑问,欢迎上律盾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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