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男女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在夫妻的名义同居共生活,这就形成了事实婚姻关系,在实践中因同居形成的事实婚姻关系产生比较多的纠纷,那么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婚姻认定的时间有不同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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