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的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31
在很多时候,如果一些情侣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也可能会一起同居发生事实婚姻关系,那么如果是没有登记的事实婚姻应该怎样办理离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未登记的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无需办理任何手续,直接分开即可。

现在法律,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的说法。凡是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同居关系,均属于非法婚姻、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直接分开即可。

依据2004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至于解除同居关系时,如果牵涉共同财产和子女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关于事实婚姻,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

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作出了规定。该规定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作为划分的依据。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不管是否补办登记手续,法律承认其效力,因此,在离婚时按照合法的婚姻关系处理,夫妻之间具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财产分割权、子女抚养权和财产继承权。

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事实婚姻,要想离婚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这样,当事人之间就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只享有同居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如夫妻财产权、继承权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双方是事实婚姻,但是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是不需要办理离婚的,这个时候直接分手就可以了。双方可以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双方并没有婚姻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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