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居生活在一起多年,构成了事实婚姻却没有领取结婚证,其中一方在外边欠债有了债务,债权人找上门要求另一方还钱,而另一方觉得自己跟对方并没有法律上认定的婚姻关系,这笔债务与自己无关。看看律盾小编收集的资料。
一、事实婚姻要承担债务吗
不一定。构成事实婚姻的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责任。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未婚的男女二人在未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而形成的婚姻关系。构成事实婚姻的需要满足以下要点:
(1)同居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
(2)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开始于1994年2月1日之前;
(3)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且其主动公开其夫妻关系;
(4)男女双方在同居时已经具备相关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为夫妻共同生活对外所欠债务属于共同债务。1994年2月1日后不再存在事实婚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则一方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
要是94年之后的事实婚姻的双方没有婚姻关系,因此是不需要为彼此承担债务,相反彼此的财产才不能够共同拥有,无法分配到对方的财产。事实婚姻当事人债务承担问题,来律盾找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咨询服务是最好的选择,这里律师会为你解答任何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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