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男女没有去领结婚证明,但是却同居生活在一起很久,以前经常听说有事实婚姻。那么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994年2月1日后共同生活的就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的问题了,只能属于同居关系(补办结婚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我们可以了解到从1994年2月1日后共同生活的就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的问题了,只能算是同居结婚必须要有结婚证明才可以的,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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