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救治家人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7
在一些言情小说里面常用的桥段是女主角为了救治自己的家人,牺牲自己的婚姻主动权,这听起来虽然很扯,实际生活中也有发生。在家人性命保住之后有些人也后悔,那么,女子为救治家人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吗?律盾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女子为救治家人结婚,属不属于可撤销婚姻?属于。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通过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仅限《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四种情形。

2、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只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而女方即便是内心不自愿,在这种情况下往往表现为顺从的状态,登记人员无法判断其真实的内心想法。因此,不能以“结婚非本意”为由主张婚姻无效。

3、“结婚证”作为确立双方夫妻身份关系的有效证明具有公信力,只要持证者具备登记结婚的实质要件,就应当认可“结婚证”记载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合法性。

撤销婚姻登记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初审。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2)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核查,确保相关内容的一致。

(4)报批。婚姻登记员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5)公告。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如30日内无异议,则宣告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同时宣告该婚姻证作废并收回。

女子为救治家人结婚,是否属于可撤销婚姻,应遵循她是否受胁迫的原则。婚姻应该要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要是其中一方有存在非自愿的情况,事后可以去咨询下是否能撤销婚姻。律盾上面有许多了解婚姻的律师,有需要申请可撤销婚姻的人不妨来网站上咨询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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