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可撤销婚姻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9
婚姻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人生大事,虽然这是一件喜事,但在实务中也不乏由于婚姻不幸而走入歧途的案例。为了防患于未然,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为此,律盾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何为可撤销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那么该如何撤销婚姻?撤销婚姻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程序的:提供相关材料、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等。

二、撤销婚姻的程序

1、当事人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工作人员查验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处拟写撤销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处应当将该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对怎样撤销婚姻、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婚姻的解答。可撤销婚姻中的主体可能面对不同程度的人身威胁或者人身自由限制,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甚至逾越了道德的界限,如果您正面临这样的问题并且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选择律盾在线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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