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纠纷适用法律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就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说拆迁问题协商一致的,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如果就补偿问题有纠纷的,就要依据法律的规定解决纠纷,那么拆迁安置协议纠纷适用什么法律?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拆迁安置协议纠纷适用法律

拆迁安置协议产生纠纷的,适用的法律是比较多的,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权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诉讼法等。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拆迁安置协议产生纠纷的,适用的法律是比较多的,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权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诉讼法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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