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无效如何赔偿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自从建国以来,我国经历了高速发展的阶段,GDP一直处于全球领先的状况,但是在高速发展带来好处的同时,也造成了规划不合理以及资源分配不均匀的情况,很多建筑已经不再适合社会的发展,就需要拆迁,那么,拆迁安置协议无效如何赔偿?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拆迁安置协议无效应该如何赔偿

1、协议无效,则意味着没有签订协议,因此只能按照原来的状态,重新协商补偿或者依法进行评估补偿。

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2、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 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 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 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4)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

(5)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6)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

(7) 除以上所列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况外,其他依法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受法律保护。

上面就是关于拆迁安置协议无效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了,我们可以看出来,我国对于拆迁安置是有着完善的法律规定的,如果对于拆迁安置协议无效赔偿的问题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去咨询律师或者寻找法律部门进一步了解。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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