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生的孩子可以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子女的,就需要处理好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给付的问题。那么,未出生的孩子可以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未出生的孩子可以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吗

女方起诉离婚,未出生的孩子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孩子出生之后,父亲应按月支付抚养费用,这是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遗弃婴儿,法院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具体来说,拒绝扶养包括具有扶养义务并且具有扶养能力的人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或者其他相关规定,应当履行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有扶养义务,但没有扶养能力而拒绝扶养时,不构成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未成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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