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在立的时候就应该按照规定的格式来写,这样的遗嘱才会发生法律效力,还有就是遗嘱在订立的时候一定是自愿的,不得胁迫不然写得再好也没用,那么如何写遗嘱。律盾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怎样才能立一份有效遗嘱
立遗嘱的目的就是为了合理的分配财产,传达老人的心愿,因此遗嘱在写得时候必须是自愿的,不能有任何的胁迫的意思,一旦发现就会认定为无效遗嘱。
一、本人身份的说明
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二、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三、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
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四、本人财产的说明
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五、本人保险的说明
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六、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
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七、签名及日期
遗嘱人在订立新的遗嘱中,不论是否明确撤销、变更原遗嘱,只要前后两个遗嘱的内容相抵触,即意味着前遗嘱被推定为变更或撤销。全部抵触,全部撤销,部分抵触,部分撤销。但是,如果遗嘱人原来所立的遗嘱是公证遗嘱,在变更或撤销原遗嘱时,仍需经原公证机关办理。
遗嘱人的行为与遗嘱相抵触时,其抵触行为则被视为对原遗嘱的部分或全部撤销。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遗嘱的格式在上文中已经给出了,有其他问题你可以咨询律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