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书遗嘱及其生效条件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14
在我们国家有很多的人,都会签署遗嘱,因为他在去世之前就知道了自己没有多长时间呢,对自己的财产进行的分配有利于遗嘱人的和谐,那么如果写的是代书遗嘱的话,在怎样都要条件下才会生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代书遗嘱及其生效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遗嘱见证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遗嘱继承部分:

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代书遗嘱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才可以,另一次的人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否则是无法生效的,并且还要与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两个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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