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有远见卓识的老年人都会在生前立下遗嘱,以防止百年之后,子女因为争夺遗产而反目成仇。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老人不会写字,该怎么立遗嘱呢?那么,对于此类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如有兴趣,请听听律盾小编的看法。
老人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
如果老年人不会写字,那么最保险的方法是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是效力级别最高的遗嘱。当然,如果老年人不会写字,还可以选择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但这三种遗嘱效力级别低于公证遗嘱,但也可以在之后对其进行公证。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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