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可否做遗嘱继承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开化,遗嘱、继承等等跟生离死别有关的事情也不再是不能提及的,为了避免儿孙在争夺遗产中产生纠纷,也有很多人在生前就立好遗嘱,分配好财产。对于建在宅基地使用权基础上的农村房屋能否进行遗产继承?律盾小编为您解答。

农村房屋可否做遗嘱继承

农村房屋可以做遗嘱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可以有效解决亲人之间因为继承而产生的很多纠纷,但由于遗嘱继承现在还不算特别常见,所以很多人对于遗嘱中可以处分的财产也不是很清楚,最后造成遗嘱无效的局面,所以小编建议您,在涉及到遗嘱相关事项时,先征询律盾律师的法律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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