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能通过遗嘱继承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03
有些人的父母拥有了家乡土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由于父母已经年老,他们所有的财产迟早都会转给儿女基础。于是在父母还在世时,子女就要求父母先立下遗嘱。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能通过遗嘱继承吗?看看律盾对此介绍。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通过遗嘱继承吗

不能。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农村土地可以做遗嘱公证吗

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不能办理遗嘱公证,公证处不会受理。

对于农村房屋所立遗嘱,如果房屋的权属无法界定,如农村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房产权证,而立遗嘱是对自己生前的合法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所以,在无法提供房产权证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进行遗嘱处分,公证处是不会受理上述公证的。

但当事人可以立自书遗嘱,该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日后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通过遗嘱继承吗?对于遗嘱继承的财产,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不是自己拥有的所有东西都可以继承。通过遗嘱继承的遗产,但是继承者就遗产分配产生了争议该怎么处理,请你上律盾网站咨询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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