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有遗留个人合法财产的,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而有些被继承人可能生前负有债务的,那么民法典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如何规定?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怎么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夫妻同时死亡的财产继承顺序
夫妻同时死亡的,丈夫的遗产包括其个人财产和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妻子的遗产包括其个人财产和一半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同时死亡,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财产。
2、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3、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