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谁有权处置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在我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对此,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处置要求是怎么样的,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谁有权处置

孩子才有房子的处置权。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一旦产权证办在未成年人名下,该未成年人即为该房产的当然所有者。

根据以上规定,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否则,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情形,我国法律还未作出相应的规定。根据司法实践,以下情形可以视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

(1)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学费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2)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比如治病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3)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未成年人支付侵权赔偿款,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4)未成年人的房产遇合法拆迁,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在不放弃房屋拆迁补偿权利的情况下与拆迁部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5)作为监护人的父母需要出售旧房来为未成年人购买新房改善居住条件时,且购买的新房价值等于或大于旧房的价值,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处置要求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而私自处置未成年人房产的,监护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愈发严格,相关法律也在逐步细化和完善,这是我国立法和司法领域的一个重大进步。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盾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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