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赠与中,双方可以签订相关的协议。但是在协议中有可能出现对方不接受的情况,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这就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清楚这方面的具体规定。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赠与协议对方不接受怎么办
赠与协议对方不接受意味着赠与合同不成立,需重新协议拟定合同。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同时,赠与合同本身属于单务合同,但不动产还是动产,需要受赠与人积极的行为,如动产交付和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都需要赠与人来配合和办理,否则,并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是一种合意、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我们就要按照规定进行。对于赠与合同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才能成立,如果不接受那就说明赠与协议不成立,也就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