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财产赠与分手后能要求返还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在谈恋爱的时候有的人为了尽快的结婚然后给对方财产赠与,这个是有目的性的,那么在双方分手之后这个财产应该返还给自己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财产赠与分手后能要求返还吗

男女双方恋爱期间,这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赠与属于特殊的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这种赠与,并不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心,真的要转移所有权,其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这种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类似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但又不受其调整。

因为,根据《民法典》第464条第二款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不受合同法的调整。恋爱中的男女,达成结婚的合意后,一方出于结婚目的的财物赠与,在结婚的目的不能实现时,受赠一方占有财物的合法依据就不存在了,一方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综上,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财产赠与,分手后赠与方是可以主张返还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男女双方恋爱期间,这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赠与属于特殊的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财产赠与,分手后赠与方是可以主张返还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