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结果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4
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按照法律的规定来作出相应的决定、处罚。那么交通事故调解的结果有哪些呢?律盾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调解结果有哪些

可能会和解,也可能会继续争吵。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二)责任认定;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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