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如何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05
对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如何,相信有很多人都还不够了解,你知道在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吗?律盾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赶紧一起来看看吧!希望以下的内容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如何

(1)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在三天内提起复核申请。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应该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错误,有权利申请复核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对于复核,以一次为限。(2)如果上级交警部门维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仍然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在法院诉讼过程中提出异议。事实上,在实践操作中,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很少会撤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当事人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请法庭对其进行审查,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法院可以根据庭审查明的结果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予采纳或拒绝采信,还并有权重新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如何的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如何,或是其他法律相关问题,都可以到律盾咨询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